内安健协﹝2024﹞13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文化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关于《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施细则》(内安健协﹝2022﹞16号)文的要求,协会将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4度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一)申报条件
1.自治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电力、机械加工、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建材业、轻工业、烟草业、冶金等工贸行业(不含煤矿);
2.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除外,但需提供自评报告)。
4.按照《创建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施细则》(内安健协﹝2022﹞16号)中的《评定标准》自评分达到要求,且《评定标准》中Ⅱ类二级指标中无“0”分项。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务必在2024年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综合管理部(或可邮寄,地址附后)。
(三)申报材料
1.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2.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支撑材料(包括:企业概况、自评表、企业核心价值观、安全理念、安全愿景、安全目标、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以及所取得荣誉、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记录、证明文件、影像资料、经验成果以及其他佐证材料、安全文化手册、企业宣传短片等);
3.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行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可提供自评报告;
以上材料各一套(含电子版U盘,纸制资料需胶装成册),相关表格在协会网站上自行下载(地址:www.nmgaqjk.com)。
(四)相关要求
1.申报自治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各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确保示范企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2.各申报单位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切实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推动作用。
3.评审工作遵循“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好中选优”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查(抽查),经综合评定后进行公示、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4.创建企业要积极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安全文化建设培训班,学习掌握有关规定和评审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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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