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健协﹝2024﹞48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关于《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施细则》(内安健协﹝2022﹞16号)、《申报2024年度自治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内安健协﹝2024﹞13号)及《关于协会2021年命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内安健协﹝2024﹞40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各盟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集团公司推荐,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组织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远程视频、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斯煤制油分公司等24家企业为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企业19家全部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希望命名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机制、新途径,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相关单位以及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为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