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暨
《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治理导则》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116号文《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于新建装置自2018年1月1日起,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要求进行SIL 定级与验证,对于在役装置应在2019年底之前完成安全仪表系统的评估工作。另外应急管理部2019年第78号文《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要求,对新标准、新《导则》在执行过程中确实遇到不少实际问题,需要专家及业内人士答疑解惑。所以应部分单位的要求,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拟举办本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 等规章、规范解读;
2.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完整性登记评估等有关内容;
3.《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解读;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解读。
二、培训对象
1.邀请盟市、旗(县)应急局管理人员、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人;
2.自治区、盟市、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负责人;
3.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
4.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仪表、电气、工艺、设备等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5.安全评价、咨询机构等有关专业人员;
6.自治区、盟市危险化学品方面专家;
7.危险化学品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8.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有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
采取专家课堂讲授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中旬(培训两天)
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
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另行通知
五、培训收费
培训拟收费:1180元/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会员收费 980元/人,以报名回执前协会收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入会申请为准)。培训费包括培训资料费、专家讲课费、租用会议室费、餐费、税费及其他费用。培训人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说明
1.请拟参加培训的人员于 10月30 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
(1)西部地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巴彦淖尔、阿拉善盟)联系人:
李琪敏 14747434284
联络邮箱:274077045@qq.com
(2)东部地区(乌兰察布、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联系人:
乌日乐 15754883918
联络邮箱:1600096559@qq.com
2.注册安全工程师会员的确认,以报名回执前协会收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入会申请后确认为准,否则不享受培训优惠价格。
附件:报名回执表.docx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