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健协﹝2024﹞29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23年1月1日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非煤矿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计划举办本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线上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2021年新修订);
2.《刑法》(十一)与《安全生产法》的衔接;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PPT);
4.《尾矿库安全规程》(GB 16423-2020)(PPT);
5.解读《露天矿山无人驾驶采场道路安全技术规范》(T/NAJX002-2020);
6.解读《露天矿山无人驾驶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规范》(T/NAJX003-2020);
7.《健康企业》创建标准解析;
8.解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
9.解读《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10.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解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12.消防供配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灭火器检测流程及注意事项;
13. 消防及应急管理理念及意识提升。
线下培训内容: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解读;
2.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及评审报告编制导则》(NAJX2024-22);
3.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二、培训对象
1.应急管理局从事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人员。
2.非煤矿山行业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3.从事工非煤矿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安全评价机构、咨询机构、非煤矿山行业标准化评审单位等有关人员(评审单位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评审人员参加,每个评审单位不少于5人)。
5.自治区、盟市非煤矿山行业方面的专家。
6.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从业人员(企业标准化自评人员必须参加且不少于2人、外协方相关人员不少于1人)。
7.已取得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颁发是非煤矿山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拟在巴彦淖尔地区开展业务的人员。
8.其他相关人员。
三、新取证评审人员报考条件
1.本通知所指的评审人员,包含以下人员:
(1)评审单位的专职评审员、聘用专家等;
(2)评审组织单位的专家;
(3)企业负责标准化创建运行安全、技术及管理人员。
2.评审单位的专职评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专职评审员应为评审单位正式员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证有一证即可)。
3.负责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安全、技术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企业评审员(自评人员)
(1)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
(2)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及以上,从事非煤矿山行业工作3年以上相关人员,包含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4.评审单位聘用专家和评审组织单位的专家(自治区专家库的专家或区外省级专家库专家)。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云课堂)+线下培训的方式进行,本次培训共32学时。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
线上培训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0:00时-2024年6月30日24:00时。
线下培训在巴彦淖尔市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在学习群内通知。
四、收费标准
此次培训费用1800元/人(包含线上培训费用800元、线下培训费用1000元)。
五、注意事项
注册登录协会云课堂(网址:http://ykt.nmgaqjk.com/)进行报名缴费。
已取得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颁发是非煤矿山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拟在巴彦淖尔地区开展业务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线上)培训,仅报名参加线下培训即可。
六、其他要求
1、按规定完成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非煤矿山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证书证书。
2、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学员登录云课堂自行下载评审员证书。
3、联系人: 李老师 15391151568
陈老师 15848925697 (微信同号)
线上培训管理员:孔凡萍 18548125220
群二维码
办公电话:0471-5221805、0471-5221807
传 真:0471-5221805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