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前身为内蒙古安全生产学会,成立于九十年代中期。2004年更名为内蒙古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协会,2010年更名为内蒙古安全生产协会,2012年,内蒙古安全生产协会当选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16年6月24日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更名为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协会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现与全国48个省市、地级协会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协会承担着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调研工作、为自治区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研究和制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审查安全生产科技论文,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成果;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申报评审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维护安全生产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协会服务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全面理解"两个确立"的深刻含义、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健康方针,把国家对社团组织的总体要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领域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联系平台,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等重要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会员单位和重点企业,配合全国、全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中心任务,认真履行服务、自律、协调等职责,维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者权益,为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安全稳定服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所有活动和各项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守社会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