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健协﹝2025﹞32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自治区安全生产水平,依据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示范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内安健协﹝2021﹞23号),现将申报第三届自治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优秀班组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内蒙古自治区内所有合法正常运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电力等企业班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三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的核心班组,班组成立3年及以上;
3.班组人数不低于8人,当年人员流动率不超过20%;
4.申报班组近3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企业每年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自评评定等级为“优秀”的班组。
二、申报要求
开展班组安全建设的企业,在协会网站上自行下载(网址:https://www.nmgaqjk.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示范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及考核标准、矿山企业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及考核标准),集团(公司)在企业自行组织初审的基础上,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班组,申报企业还应提供属地(旗县)应急管理局或所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具申报前三年无事故无处罚证明。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优秀班组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自评打分表;
3.企业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总结报告(包括:企业概况、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或专兼职管理人员)、方法措施步骤、自评考核情况、特点、成效、持续改进、安全文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班组作用发挥等情况;近三年班组情况以及所取得荣誉、班组发明创新成果、证明文件、影像资料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材料(电力行业可提供电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或网上评审截图);
5.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附件2);
6.其他与优秀班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装订顺序:
1.封面;
2.申请表;
3.自评总结报告;
4.自评打分表;
5.承诺书;
6.附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发明专利等);
7.企业认为需提供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套(含电子版U盘,纸制资料需胶装成册),于2025年 8 月25 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四、其他要求
1.申报自治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优秀班组本着自愿的原则,各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优秀班组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确保推荐班组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切实发挥示范班组的引领推动作用。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示范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推荐使用本企业(集团)考核标准的单位(除矿山企业),在申报前对考核标准进行审定确认。
3.协会组织审核小组,对照《考核标准》,遵循“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好中选优”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机在资料审查基础上开展现场核查(抽查),形成审核意见后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择时对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4.企业申报优秀班组无需缴纳费用。
五、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联 系 人:李艳君 18847908333、贾丽珍13947123475
付宏鑫15631719300
办公电话:0471-5221805、0471-5221807
传 真:0471-5221805
联络邮箱:27885412@qq.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702
邮 编:010090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