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健协﹝2025﹞1号
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等五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第三方评估考评暂行办法》内应急字〔2023〕46号文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增补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专业范围:面向全区内外增补金融保险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健康保险、金融专业)、法律法规、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等相关专业。
人员范围: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所、保险机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记录。
2.熟悉保险行业及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3.具有金融类、财务类、法律、保险、安全工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且从事金融保险行业工作满八年或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八年。
4.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任务,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金融服务类)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行业类别参考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金融服务类)专家行业、专业领域分类表(附件2),相关表格也可登录协会官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www.nmgaqjk.com)。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电子版材料,原件备查。
3.个人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参与的保险项目案例、发表的专业论文、获得的荣誉奖项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nmgaqjk@126.co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安责险行业专家申报-姓名-单位”。
3.现有协会专家库中的专家成员不需要重新申报。
五、审核与聘任
1.协会将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正式聘任为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行业专家,颁发专家聘书。
六、其他事项
1.专家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政策咨询、标准制定、技术评审、事故调查、培训授课等,为我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
2.协会依据专家自动系统及日常服务工作收集的情况将对专家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专家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对违反职业道德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将予以解聘。
3.本次增补专家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疑问,请与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联系。
联系人:张 莹
联系电话:0471-5221805、5221807
内蒙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会(金融服务类)专家行业、专业领域分类表.doc